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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的工作安排

|您是第:位浏览者|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3日 17:00

25 申请答辩人员完成学位论文初稿,提交指导教师审查。

414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完成预答辩工作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完成预答辩工作,在网上下载并填写《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和《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记录表》。

418 答辩人员提出学位申请

网上下载并填写《学位申请书》、《学位论文评阅送审计划审批表》,由导师、学科组和学位分委员会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交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和校学位办审核答辩资格。

55 校学位办组织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工作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55前将本单位符合学位申请条件人员的学位论文打包发送至研究生处邮箱(xkb@zhku.edu.cn),由学位办统一进行论文检测。通过检测的论文方可将论文送审评阅。

512 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办办理论文外送评阅

(一)学位论文进行一般性评阅的,校学位办出具加盖公章的《评阅意见书》(两份)、评阅聘书,连同学位论文(两份)、《学位申请书》、《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学位论文评阅送审计划审批表》、评审费报送所在学院办理一般性评阅送审。

(二)学位论文需匿名评审的,校学位办出具加盖公章后的《评阅意见书》(两份)、评阅聘书(两份),连同3本论文(两本匿名处理)、《学位申请书》、《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学位论文评阅送审计划审批表》、评审费报送学位办办理论文匿名评阅送审。

63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答辩资格审查,范围包括:

(一)是否完成了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项环节,是否修满学分;

(二)成绩是否达标;

(三)中期考核是否达标;

(四)论文是否如期完成;

(五)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的审查意见,申请人预答辩完成情况等;

(六)论文评阅结果;

(七)学杂费缴纳情况(在职研究生需厘清学费及杂费,全日制研究生需厘清住宿费及杂费);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申请答辩人资格审查合格后,到学位办领取本单位预备答辩人员的论文答辩聘书、表决票等。

67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614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

630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确定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

注:本安排也适用在职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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